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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5日,工信部发布《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化工园区设立、建设、管理等基本要求,提出化工园区要遵循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耦合发展的原则,推进副产物区内资源化综合利用,鼓励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园区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建立HSE体系和责任关怀体系。同时,各地区依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本办法的基本要求,制定并完善本地区化工园区认定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 新疆自治区 2021年4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询意见,提出认定为自治区化工园区应满足14个条件,总评分应在65分及以上。自治区认定的化工园区,给予优先扩区支持,化工园区内项目建设优先解决土地、用能、排放等指标。2021年1月26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定了第一批化工园区名单,共7家。 内蒙古自治区 2021年3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评分标准表》,并征求意见,要求认定的化工园区应当满足15个条件,总评分应在60分及以上。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申报拟认定的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公示,共58个园区。 贵州省 吉林省 福建省 甘肃省 四川省 宁夏自治区 江西省 辽宁省 广西自治区 河南省 江苏省 河北省最新!《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
新疆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出炉!兵团第一批7家认定园区名单公布!
15个条件缺一不可!内蒙古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58家!内蒙古拟认定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公示!
贵州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征求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并且化工园区认定结果已完成公示,其中,有条件通过认定的现有化工园区10家,通过认定的新建化工园区1家,未通过认定的现有化工园区9家。2021年3月12日,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对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认定结果的公示,经考核评估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为通过认定的新建化工园区,长春五棵树生物化工园区为有条件通过的现有化工园区。
9家未通过认定!吉林化工园区认定结果公示
吉林新增2家化工园区通过认定
福建省工信厅发布关于拟认定首批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的公示。经各园区自评、设区市初审及省里专家复审等环节,将拟认定的首批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泉惠石化工业园区等9家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予以公示。
9家!福建省拟认定首批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公示
甘肃公示首批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拟认定名单
甘肃公示第二批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认定名单
《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试行)》的公示,拟申报认定为化工园区的,应同时满足14个基本条件。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相关省级部门每两年开展一次化工园区复核工作,复核合格的,保留化工园区认定;复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报请省政府审定后取消化工园区认定。
四川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公示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区开发区进行综合评估,研究并确定拟认定自治区化工园区(集中区)名单,拟认定化工园区2家,化工集中区8家。
宁夏拟认定化工园区(集中区)名单公示!
《江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
《江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
25家!江西公示首批化工园区认定名单
辽宁公示第一批21家化工园区认定名单
广西第一批11个化工园区名单公布
广西新建化工园区认定应满足19个条件
19+8!河南第一批化工园区名单公示
浙江省 安徽省 山东省 云南省 湖北省 陕西省 广东省38家!安徽省化工园区(第一批)名单公示!
首批5家!云南公布化工园区确认名单